胡哨的绸缎,嘴角抽了抽:“老爷,之前不是说好了都绣粉色的吗?换颜色了,吕布会不会看出来?”
“傻丫头,”王允敲了敲她的脑袋,“一模一样的发带绣多了,容易让人起疑心。咱们换几种颜色,绣上一样的牡丹,既看着像‘同款’,又有点小差别,显得更用心,吕布才会觉得这是专门给他绣的!”
春桃在旁边小声说:“老爷,您这心思,比绣发带还细呢。”
“那是!”王允得意地捋了捋胡子,“对付董卓和吕布这种粗人,就得用细心思。对了,貂蝉,你绣的时候,故意把其中几条的牡丹绣得歪一点,就像你平时绣的那样——显得更真实,不像批量做出来的。”
貂蝉哭笑不得:“合着我绣得歪,还成优点了?”
“那可不!”王允拍了拍她的肩膀,“记住,关键是‘看似随意,实则用心’,让吕布觉得,这发带是你花了心思绣的,不是随便糊弄人的。等绣好了,老爷就去‘偶遇’吕布,把这发带送给他,保证他上钩!”
又过了五天,二十条发带总算绣完了。王允看着筐里花花绿绿的发带,有粉色的、粉紫色的、金粉色的,上面的牡丹有的歪歪扭扭,有的还算周正,满意得直点头。
“好!太好了!”他拿起一条粉色的发带,在手里晃了晃,“就这条了!颜色最正,牡丹也绣得‘恰到好处’的歪,正好符合貂蝉的手艺,吕布肯定看不出来是故意的!”
福伯在旁边提醒:“老爷,您确定吕布会喜欢粉色?他一个武将,天天打打杀杀的,会不会觉得太娘了?”
“你懂什么!”王允瞪了他一眼,“现在长安城里,就流行这种粉嫩的颜色!前儿个我看见李儒的小儿子,都戴着个粉色的虎头帽呢!吕布那小子,看着凶,心里指不定比谁都爱俏!你没见他每次出门,都把铠甲擦得锃亮,方天画戟上的缨子都要梳得整整齐齐的?”
他这话还真没说错。吕布确实爱俏,上次他看到董卓穿了件新做的锦袍,上面绣着金龙,就偷偷让裁缝也给自己做了一件,只不过绣的是银龙,还特意比董卓的那件长了半尺,就为了显得更威风。
当天下午,王允就揣着那条粉色发带,出门了。他打听好了,吕布每天下午都会去城西的“醉仙楼”喝酒,而且每次都坐二楼靠窗的位置,方便看街上的热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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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允拄着拐棍,慢悠悠地走到醉仙楼门口,故意整理了一下衣服,又把发带从怀里掏出来,放在袖口,露出一小截粉色的绸缎,然后才抬脚走了进去。
刚上二楼,就看见吕布正坐在靠窗的位置,面前摆着一坛酒、一盘酱牛肉,正大口大口地吃着。他今天没穿铠甲,穿了件深蓝色的锦袍,就是上次比着董卓做的那件,可惜太长了,走路的时候得小心翼翼地提着,不然容易踩到下摆摔跟头。
王允心里一喜,赶紧装作没看见,低着头往楼梯口的位置走,走到吕布桌旁的时候,故意脚下一滑,“哎哟”叫了一声,手里的拐棍掉在地上,袖口的发带也跟着飘了出来,落在了吕布的脚边。
“王大人,您没事吧?”吕布听见动静,抬头一看是王允,赶紧站起来想扶他——倒不是他多尊敬王允,主要是王允是朝廷的司徒,面子上得过得去。
王允站稳身子,一边捡拐棍,一边假装慌乱地说:“没事没事,老了,腿脚不利索了,让吕将军见笑了。”
他的目光落在地上的发带上,故意“呀”了一声:“这是什么?”
吕布也低头看了看,只见一条粉色的发带躺在地上,上面绣着一朵歪歪扭扭的牡丹,看着挺别致。他弯腰捡了起来,捏在手里看了看,心里暗暗想:这玩意儿比我头盔上的铁环好看多了,戴在头上,肯定显眼!

